涵盖企业申报CBAM碳关税目前阶段范围报告标准要求

涵盖企业申报CBAM碳关税目前阶段范围报告标准要求

2025-05-07 15次

    CBAM的本质是将欧盟境内碳价机制延伸至进口商品,通过核算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涵盖生产、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对超出欧盟同类产品碳排放基准的部分征收关税。根据欧盟委员会测算,过渡期内企业需提交的碳排放数据缺口率若超过20%,可能面临最高50%的罚款。

    CBAM是对欧盟对进入欧盟的碳密集型商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碳定价的工具。它是对碳排放的新的监管,是一种碳定价,它旨在创建一个更环保的全球产业,帮助应对气候变化,鼓励非欧盟国家进行更清洁的工业生产。

    CBAM将适用于所有非欧盟国家(包括英国)的进口产品,但不包括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和瑞士。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进口商现在应该计划供应链碳核算。CBAM注册处和中央平台是CBAM监管的两个关键要素。适用商品:钢铁、铝、电、水泥、氢、化肥未来评估纳入的商品:聚合物和化学品豁免:年进口量低于50吨的钢铁、铝、水泥、化肥进口商。

    涵盖企业申报CBAM碳关税目前阶段范围报告标准要求:

    现在,共同立法者已经签署了CBAM条例,新规则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天正式生效。CBAM本身将在2023年10月1日的过渡阶段开始应用,贸易商的第一个报告期将在2024年1月31日结束。欧盟委员会在征求由欧盟成员国专家组成的CBAM委员会的意见后,将在执行法案中进一步明确CBAM的一系列规则和排放报告要求。

    根据委员会的提案,进口商必须报告其受CBAM约束的货物中所包含的排放量,但不需要在2023年10月1日开始到2025年底的过渡阶段支付调整费用,该期间为机制最终上线前的准备期。

    当该机制于2026年全面上线运作之后,欧盟的进口商们将必须逐年申报上一年进口的货物数量和其包含的碳排放总量,并提供/购买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结束政策过渡期进入实施期。这一被称为“碳关税”的政策,要求进口至欧盟的商品需按碳排放强度缴纳相应费用,覆盖钢铁、铝、水泥、电力、化肥及氢能六大行业,未来还将扩展至更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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