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适用范围行业核心框架三重制度突破标准
cbam碳关税对适用范围行业核心框架三重制度突破标准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各国加速推进减排措施。欧盟作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之一,始终致力于通过政策创新推动低碳经济转型。此次CBAM修正案的通过,是欧盟在“绿色新政”框架下迈出的关键一步,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有效防止“碳泄漏”(即高碳产业转移至环境规制宽松地区),减少高碳产品对欧盟单一市场的冲击,同时激励全球贸易伙伴采取更积极的减排行动。
(一)豁免机制:50吨阈值的精准界定与反规避设计
适用范围:该修正案明确覆盖钢铁(CN编码72章)、铝(76章)、化肥(31章)、水泥(25章)四大高碳行业。基于贸易计量特性的考虑,电力(2716)和氢能(2804)被明确排除在外,确保了政策聚焦于当前最核心的高排放领域。
阈值规则:该修正案首次确立了基于年度净质量的单一豁免标准,彻底取代了此前复杂且碎片化的基于货值规则。具体而言,进口商全年累计进口特定产品总量≤50吨时,可豁免全部申报、核查及缴费义务。然而,一旦超过该阈值,则需按全年进口总量对应的排放全额购买CBAM证书,而非仅针对超额部分。为体现政策弹性,该修正案特别设置了“10%容忍区间”,即超量≤5吨(总量≤55吨)时,进口商可申请减轻处罚。
动态校准:为确保豁免标准的科学性,欧盟委员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评估阈值合理性。若因豁免导致的排放量占比超过总量的1%,或阈值偏差超过15吨,将自动启动调整程序。
反规避条款:为防范政策套利,该修正案明确定义了“非真实安排”的判定标准,包括同一集团内部分拆订货、短期内变更供应链而无合理商业理由等行为。一经认定属违规规避,将按“严重违规”处理,面临CBAM证书价值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