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申报适用行业核心时间节点规范规范标准
cbam碳关税对申报适用行业核心时间节点规范规范标准
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告别仅报告无财务义务的过渡期。铝、水泥、电力、化肥、氢气、钢铁及下游相关企业需重点关注政策要求,避免合规风险。
2026年
1月1日:CBAM正式实施,进口企业需按要求申报嵌入式排放,开始逐步承担财务义务(与EUETS免费配额逐步取消同步);默认值、排放计算方法、核查规则等配套政策生效。
Q1:欧盟委员会将通过实施法案,明确第三国已支付碳价格的抵扣规则。
全年:钢铁/铝下游高风险产品纳入CBAM范围(如钢铁构件、铝制零部件);反规避措施生效,涵盖废料前体管理、排放强度申报规范。
12月前:完成CBAM基准值首次修订(基于2026年数据,匹配2026-2030年EUETS基准值)。
2027年
2月:CBAM证书在共同中央平台(CCP)开始销售和回购。
全年:默认碳价格正式启用,企业可选择基于欧盟公布的默认值抵扣,或提供已付碳价的证明材料;电力进口企业实际排放申报条件简化落地。
12月前:欧盟完成首次默认值全面修订(结合2026年实施数据);启动CBAM范围扩展评估(是否纳入更多下游产品、间接排放)。
2028-2034年
2028年1月前:欧盟提交CBAM实施报告,此后每2年更新一次。
2034年:CBAM财务义务全面落地(100%匹配EUETS碳价格),EUETS免费配额完全取消。
cbam碳关税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1月1日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