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适用行业排放交易计划运营原理标准

cbam碳关税对适用行业排放交易计划运营原理标准

2026-03-16 218次

    全球贸易正掀起一场深刻的“绿色革命”,欧盟推出的“碳关税调节机制”(CBAM)已于2023年10月正式进入过渡期,标志着全球经济迈入以碳排放量为核心的全新时代。这一机制本质上是要求进口商以产品的隐含碳排放支付费用,旨在通虽然CBAM常被形象地称为“碳关税”,但从更积极的角度看,它是一张给绿色企业的“国际通行证”,不仅设定了全新的“绿色城镇”,更是全球贸易规则向低碳化、透明化奠定了基石。

    CBAM的设计契合欧盟的国际承诺与义务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CBAM系统体现了欧盟排放交易计划,其运行原理如下:

    CBAM适用于欧盟进口商品的实际隐含排放量,其确定方式与欧盟排放交易计划下欧盟同类商品生产的排放量报告方式相同。

    自2026年CBAM确定期生效起,欧盟进口商需购买CBAM证书,该证书的价格与欧盟碳市场下生产商品时应支付的碳价相同。

    若非欧盟生产商已在第三国为生产进口商品的隐含排放支付了碳成本,则相应成本可从CBAM义务中全额扣除。

    因此,CBAM有助于降低碳泄漏的风险,同时激励非欧盟国家的生产商使其生产流程绿色化,并鼓励各国引入碳定价措施。

    当前,CBAM适用的行业包括水泥、钢铁、铝、化肥、氢气以及电力。上述行业系依据特定标准筛选确定,主要原因在于其存在较高的碳泄漏风险且排放强度较大。一旦CBAM全面施行,这些行业的排放量最终将占EU-ETS所涵盖行业排放量的50%以上。未来,CBAM有可能拓展至EU-ETS框架下的其他行业。

    原则上,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涵盖所有自非欧盟国家进口的商品。然而,部分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或与该排放交易体系存在关联的第三国被排除在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之外,以此避免同一产品支付两次碳价。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以及瑞士即属此情况。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适用于第三国(包括期望将其电力市场与欧盟实现一体化的国家)生产并进口的电力。若电力市场达成完全一体化,且相关国家履行了某些严格的义务与承诺,则可不受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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