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出口企业申请CBAM证书的购买与履约规定注意事项

国内出口企业申请CBAM证书的购买与履约规定注意事项

2024-02-19 289次

    CBAM全称为碳边境调节机制,也是针对进口欧盟的货物收取一定费用,感觉上确实很像关税,这也是我们通常把CBAM称作“碳关税”的原因。但实际上仔细分析CBAM的机制,它既不是从价也不是从量,从法律意义上也并不属于关税,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一种费。

    直接排放收费,也对间接排放收费,这意味着各出口国需制定更加完整、准确、透明的碳排放量化要求。目前,全国碳市场采用以行业范围划分、以企业和设施为边界的数据碳核算标准,与CBAM以产品维度划分的核算标准不完全相同,数据基础尚存差距

    国内出口企业申请CBAM证书的购买与履约规定注意事项:

    欧盟将建立中央交易平台负责CBAM证书的交易结算,每张CBAM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CBAM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每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配额的平均拍卖价格(以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表示)来确定。每一张CBAM证书能够抵扣进口产品中所含的一吨碳排放。

    申报人必须确保每个季度末账户内CBAM证书的数量不低于该年度进口货物所含碳排放量的80%,并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CBAM证书的清缴,即“碳关税”履约。未按时足额缴纳CBAM证书将受到处罚。

    每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将对申报人账户内上一年度购买并保留的CBAM证书进行注销,且不予任何补偿。对于账户多余的CBAM证书,欧盟委员会设立了回购机制。申报人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可提出CBAM证书回购申请,回购证书数量最多不超过上一年购买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回购价格为购买证书时支付的价格。

    进口产品无需在进口环节就缴纳CBAM证书,只需要在第二年的1-5月期间进行统一结算。

    货物进口时间与CBAM证书购买时间必然会存在时间差,如何与CBAM申报人良性沟通并合理安排CBAM证书购入时间点将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CBAM证书的交易只能在进口商和CBAM主管部门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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