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出口产品企业申请填报包含内容
CBAM碳关税对出口产品企业申请填报包含内容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的证书价格将反映ETS的交易价格。对于进口商而言,CBAM证书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进口商品需额外支付的碳排放成本,因此,唯有将CBAM的价格与ETS交易价格紧密挂钩,才能达到防止“碳泄漏”的目的。根据目前CBAM规则,CBAM证书价格取决于ETS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单位为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依据CBAM第36条的规定,CBAM已于2023年5月17日生效,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CBAM的实施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阶段。
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只需按季度提交CBAM报告,报告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但是不必支付CBAM费用。
正式实施阶段从2026年1月1日开始,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需提交CBAM申报并清缴CBAM证书,开始支付CBAM费用。
正式实施阶段,CBAM授权申报人应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在CBAM注册系统中提交上一日历年的CBAM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7年,对应履约年度为2026年。
CBAM申报需包含以下内容:
前一年进口的每种产品的总数量;
进口产品的总碳排放量;
应清缴的CBAM证书总数,对应前述总碳排放量,其中已扣除在原产国支付的碳价以及为反映免费分配ETS配额而作出的必要调整;
由认证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