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需要申报企业报告的信息范围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需要申报企业报告的信息范围

2024-03-11 197次

    CBAM即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是欧盟自2023年10月施行的一项政策,国内通称为“碳关税”,旨在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征收税费。其主要目标是防范“碳泄漏”,即防止企业将生产转移到气候政策较为宽松的国家,导致温室气体减排努力被抵消。

    首先,企业需核实其所属行业是否在CBAM过渡期覆盖的六大行业范围内: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若企业不属于这六大行业,或与之无直接相关性,无需进行CBAM申报。(未来CBAM可能扩展其征收范围,属于其他碳排放行业的企业需持续关注后续动向。)

    其次,企业应明确其出口产品是否涵盖CBAM过渡期内的产品分类。目前,CBAM报告涵盖的产品清单及需报送的温室气体种类包括CO2、N2O和PFCs,具体可参考CBAM首批征税行业合产品清单(如下)。对于属于清单内的产品,企业则需要进行CBAM相关填报。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需要申报企业报告的信息范围:

    1.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这是CBAM实施的核心信息,要求进口商报告每季度或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

    2.产品信息:为了确保准确核算产品的碳排放,需要提供与进口产品相关的详细信息,如产品种类、生产过程等。

    3.生产商信息:为了追踪产品的碳排放源头,需要报告与生产商相关的信息,如生产商的名称、地址、生产过程等。

    4.报告时间:根据CBAM的实施阶段,进口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告。过渡期是每季度一次,全面实施阶段为每年一次。

    5.在境外实质支付的碳排放费用:出口产品在原产国已实质支付的碳价,包括为相关前体材料隐含排放所支付的碳价。

    此外,为了帮助进口商更好地履行报告义务,欧盟委员会提供了指导文件和可选的沟通模板,并指定了国家主管当局(NCA)负责提供进入CBAM过渡登记处的途径和登录凭据等详细信息。

    综上所述,CBAM需要报告的信息主要包括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产品信息、生产商信息、报告时间和所支付的碳排放费用等方面。为了确保准确核算和合规性,进口商需要与欧盟委员会和国家主管当局密切合作,遵循指导文件和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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