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覆盖产品出口申报CBAM碳关税需要包含内容清单
国内覆盖产品出口申报CBAM碳关税需要包含内容清单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生产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碳泄漏”和维护产品公平竞争秩序。
正式实施阶段,CBAM授权申报人应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在CBAM注册系统中提交上一日历年的CBAM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7年,对应履约年度为2026年。
前一年进口的每种产品的总数量;
进口产品的总碳排放量;
应清缴的CBAM证书总数,对应前述总碳排放量,其中已扣除在原产国支付的碳价以及为反映免费分配ETS配额而作出的必要调整;
由认证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副本。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理论上我国已建立碳市场并逐步将高排放行业纳入碳配额总量管控,排放企业购买碳配额时应已支付过部分碳排放成本,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碳配额在CBAM规则下的抵扣作用很有限,原因如下:
CBAM目前纳入的行业包括水泥、肥料、钢铁、铝、氢及电力,而目前我国碳配额仅纳入火电,其他高耗能产业尚待逐步纳入,因此其他行业尚不涉及碳配额的发放与交易。
对于已纳入碳配额总量管控的行业,目前我国的碳配额也以免费发放为主,即企业在获得初始碳配额时并未支付任何对价,因此也就无法在计算应购CBAM证书时予以扣减。
即使是在二级碳市场交易所得的碳配额,因此,抵扣作用也有限。
但我国碳市场还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我们理解,随着国内碳市场的成熟,我国碳交易对于我国企业在CBAM规则下的抵扣作用将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