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碳管理机制温室气体排放标准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碳管理机制温室气体排放标准
2023年5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法案正式生效:2023年10月1日起,CBAM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1月起开始全面实施。CBAM碳关税正式实施后,将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当前覆盖“电力、水泥、钢铁、铝业、化工、氢”六大行业,相关企业须对其商品生产对应的碳排放量进行监测和报告。
CBAM细则提供了三种方法以量化温室气体:
1)标准计算法:将输入输出导致的碳排放分类为燃料燃烧排放、工艺过程排放、电力消耗排放、热力消耗排放,并分别采用相关公式进行计算;
2)质量平衡法:根据生产过程输入物质含碳量及输出无纸含碳量的差值来计算;
3)测量法:通过连续测量烟气(CEMS)中相关温室气体的浓度和烟气流量来确定排放量(氧化亚氮必须采用测量法)。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过程特点和数据可得性、数据收集成本等,选择以上任意方法,具体方法和规则将在章节3.3中阐释,本章节重点讨论各类方法对数据收集的要求。
欧盟碳关税是对欧盟碳市场机制的补充,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联系:
(1)覆盖行业上,碳关税对标欧盟碳市场管控行业,且预计最快在2026年前纳入CN代码为“29”开头的有机化学品,争取在2030年前纳入所有欧盟碳市场覆盖行业/活动。
(2)核算规则上,碳关税应税碳排放核算边界、免费配额分配规则与欧盟碳市场保持一致。
(3)定价上,碳关税证书价格采用欧盟碳市场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