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过渡期对企业出口报告义务具体要求标准
CBAM碳关税过渡期对企业出口报告义务具体要求标准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又称“欧盟碳关税”),作为欧盟碳市场与碳定价机制的深化与拓展,其核心使命在于防止因碳定价差异导致的“碳泄漏”,即高碳产业向低碳监管环境转移的现象。
它是欧盟“Fitfor55”气候一揽子政策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加速全球经济向低碳转型。
过渡期内,欧盟要求进口商提交有关其进口CBAM产品和嵌入式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的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度后的下个月末之前提交。
在前三个报告周期中(即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二季度),进口商可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默认值计算嵌入式排放量并申报。
但是,从2024年第三季度(即2024年10月份提交的报告)开始,欧盟进口商必须与供应商合作收集和报告实际排放数据,默认值计算的排放量占全部排放量的比重不能超过20%。
也就是说,CBAM覆盖的出口企业从现在开始必须准确跟踪产品碳足迹,并按照欧盟CBAM要求提供详尽的、复杂的排放数据申报,这对企业意味着更多的额外压力。
尽管CBAM政策对欧盟实现减排目标大有裨益,但政策在推进中也遇到来自市场的阻力,未来能否不折不扣地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虽然采用默认值大大简化了碳排放数据的计算,方便了进口商,但在第一份报告的截止日期之前欧盟只收到约13,000份报告,实际申报量远远低于预期的提交总数;
按CBAM要求,德国需报告其排放的公司约有两万家,德国排放交易局(DEHSt)只收到不到10%的申报;
瑞典环境保护局也只收到了预期报告数量的11%。虽然目前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六大行业产品数量和金额并不大,但是,2026年以后,石灰、玻璃、陶瓷、纸浆、纸张、纸板、塑料等产品都可能纳入CBAM管理范围,届时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面将显著扩大。无论未来该政策如何变化,中国相关行业企业都需关注政策走向,及早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