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申报报告提交的时间因阶段差异标准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申报报告提交的时间因阶段差异标准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成为重塑全球贸易规则的核心工具。该政策要求进口商为高碳产品(如钢铁、铝、水泥等)支付与欧盟碳市场等值的碳关税,旨在解决“碳泄漏”问题并强化欧盟本土产业竞争力
欧盟为实现2050年气候中和目标推出CBAM,实施中发现需简化。该文件聚焦简化措施,一方面针对小进口商,提议设50吨年度累积质量新最低阈值,预计可使大量小进口商免行政负担,节省成本且有净收益;另一方面针对大进口商,从申报人授权、排放计算、报告要求、财务责任四方面提出简化措施,如简化授权程序、调整排放计算范围和方法、优化报告截止日期和注册规定、改进证书管理和碳价扣除规则等。
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欧盟进口商和申报人需要按季度向欧盟官方管理机构提交CBAM报告。具体来说,申报人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提交该季度的CBAM报告。例如,2023年10-12月的报告需在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
正式实施期(2026年1月1日起)
从2026年1月1日起,CBAM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进口商需要在每年的5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CBAM申报报告。例如,2026年度的CBAM申报报告需在2027年5月31日前提交。
修正报告时间
在每个季度结束后2个月内,申报人可以对已提交的CBAM报告进行修正。例如,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的第五次CBAM报告,可在2025年2月28日前进行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CBAM申报报告的提交时间是固定的,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告,以确保合规并避免可能的处罚。同时,随着CBAM的实施和修订,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