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过渡期申报产品运行机制事项
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严峻挑战,欧盟致力于通过各种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CBAM的推出旨在进一步限制高碳产品的使用,推动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以实现《巴黎协定》中控制全球升温在1.5摄氏度以内的目标。 CBAM即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对进口的高碳产品额外征收的一种费用,旨在让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成本与欧盟本土产品相当,防止“碳泄漏”。 当前覆盖行业:电力、水泥、钢铁、铝、化肥、氢六大类,涉及749种商品(如钢材、铝材、水泥熟料等)。长远来看,未来可能会逐步扩大到更多高碳排放的行业和产品,只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温室气体的进口商品,都有可能被纳入CBAM的管控范围。对企业而言,无论规模大小,只要涉及这些产品向欧盟的出口,都需密切关注CBAM动态并积极应对。而未来可能扩展:有机化学品、塑料、玻璃等。 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对本土企业的碳排放进行严格限制,并要求其购买碳排放配额,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而进口的高碳产品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未承担相同的碳成本,价格相对较低,对欧盟本土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竞争。CBAM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境内外企业的碳排放成本差异,保护欧盟产业的竞争力 在运行机制上,进口商需在货物进入欧盟关税区前,通过欧盟设立的电子平台进行注册,获取唯一的CBAM识别号。在进口产品申报环节,需同步提交CBAM相关申报文件,文件涵盖产品详细信息、原产国以及对应产品的碳排放数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修订CBAM进口商指南》中对进口商的报告流程等做了相关规定。 申报要求过渡期:报告商品数量、直接/间接碳排放量(若无法获取实际数据,可采用默认值)。正式期:每年提交申报并购买CBAM证书,证书价格与EUETS碳配额均价挂钩。排放核算范围直接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如燃料燃烧)。间接排放:外购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部分行业需计算)。抵扣机制 若出口国已支付碳价(如碳税、碳交易费用),可部分抵扣CBAM费用。 CBAM的计税依据是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量,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和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欧盟进口商需要根据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证书的价格与欧盟碳市场下生产商品时应支付的碳价一致。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