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申报范围产品数据申报规范标准
自2023年10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以来,全球贸易格局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规则融合的产物,CBAM旨在对进口至欧盟的特定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以确保欧盟内部企业不因更严格的碳排放管制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同时推动全球贸易向低碳化方向转型。 CBAM覆盖产品范围初期锁定在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氢六大高耗能行业,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展至有机化工、塑料等领域。其计税基础是进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含碳排放,包括直接排放以及特定的间接排放,如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电力产生的排放。 cbam碳关税对申报范围产品数据申报规范标准: 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统一:对于2025年1月1日起进口的商品,仅允许使用标准方法计算碳排放量,此前过渡期内可选用的其他计算方法不再适用。这要求企业重新审视并调整内部碳排放核算体系,确保与欧盟标准接轨,精准计算产品碳排放量。 数据获取与报告准确性要求提升:自2024年7月1日起,报告人必须报告每个进口商品的实际排放量,若无法从供应商处获取实际排放数据而使用默认值,该报告将被视为不准确或不完整。2025年企业需更积极地与供应链上游沟通协作,建立有效数据采集渠道,获取实际排放数据,并在必要时提供为获取数据所采取措施的证明材料,以应对主管当局审核。 申报平台功能更新:2025年1月1日起,CBAM申报平台向出口商开放新模块,出口商可自行填报相关产品碳排放数据,方便同一出口商向多家欧盟企业供货时避免重复向不同进口商提交季度数据,提升申报效率与数据管理的便利性。 国内出口企业应与欧盟进口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其CBAM申报需求与流程变化,协助进口商获取准确碳排放数据,共同应对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在贸易合同中合理约定碳关税成本分担机制,提前预判CBAM实施对产品价格与利润的影响,避免因碳关税成本导致贸易纠纷,保障双方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2025年在CBAM实施进程中承上启下,企业需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循新的出口申报要求规范,积极采取应对策略,方能在这场全球贸易低碳转型浪潮中,把握机遇,化解挑战,稳固自身在欧盟市场乃至全球贸易中的地位。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