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CBAM数据填写合规化工作标准指南

企业申请CBAM数据填写合规化工作标准指南

2024-01-05 231次

    CBAM碳关税制度聚焦在碳密集行业,集中在EUETS覆盖的重点碳排放领域,目前通过的执行文件中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六大行业(未来可能扩展到有机化工、塑料等ETS涵盖行业),此外若上游产品同样包含在CBAM领域内,需要同步统计汇总在进口产品嵌入排放量中。

   企业申请CBAM数据填写合规化工作标准指南:

    (一)基准法存在固有缺陷

    只要涉及“基准法”,就必然存在“均质性(homogenous)”这一假设前提,这种固有缺陷为“数据筹划”提供可能。

    ·均质性——详见《碳配额筹划指南》。均质性假设同一行业的不同排放设施之间具有可比性,这也是基准法具备科学性的前提。企业在配额筹划时只要让规则适用于自身“比其它企业更加平等”,就能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数据筹划——碳市场中的企业可采取配额筹划(AllowancePlanning)的方式,合法、合规的获取更多免费配额。碳配额筹划,是指在配额分配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履约主体(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获取更多免费配额的一系列活动。合理合法的碳配额筹划可节约企业成本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实现碳市场履约零风险。

    (二)多套核算规则并行存在

    欧盟的碳排放核算也是多套规则并行存在,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混乱情况。例如实践中欧盟企业常用的碳排放核算规则至少包括GHGProtocol、ISO14064和EUETSMRR,碳足迹核算规则至少包括PAS2050和14067

    对于CBAM,企业在过渡期内进行数据运作并不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过渡期后的2026至2033年,随着EUETS逐步取消免费配额,CBAM数据运作才逐渐具备经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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