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过渡期首批申报产品报告提交标准

CBAM碳关税过渡期首批申报产品报告提交标准

2024-01-19 225次

    作为全球首个碳关税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CBAM)即将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CBAM已于2023年5月17日生效,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CBAM的实施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阶段。

    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只需按季度提交CBAM报告,报告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但是不必支付CBAM费用。

    正式实施阶段从2026年1月1日开始,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需提交CBAM申报并清缴CBAM证书,开始支付CBAM费用。

    CBAM罗列了其规范的原产于第三国的货物,涵盖钢铁、铝、水泥、化肥、化工(氢)、电力等6大门类多种产品。

    至于相关上下游产品是否会受到CBAM的影响,所列的产品类型来看,部分前体(例如铁、铬铁、镍铁、高岭土和其他高岭土等)和部分下游产品(例如钢铁螺钉和螺栓)也在将受到影响。

    但需要提示的是,并非所有的相关上下游产品均会受到影响,除了CBAM附件1所列的产品外,其他产品(比如就汽车行业而言,汽车零配件)目前并不在CBAM直接管制范围内。

    在正式实施阶段,CBAM授权申报人(即欧盟成员国进口商)需要在每年的5月31日前通过CBAM注册系统清缴前一年进口的CBAM所列产品隐含碳排放量对应的CBAM证书。

    一张CBAM证书能够抵扣进口产品中所含的一吨碳排放量。而CBAM证书需要由CBAM授权申报人向管理部门购买,每张CBAM证书价格=每日历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收盘价的平均值(对于没有拍卖交易的日历周,CBAM证书价格为此前有拍卖交易一周的收盘价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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