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碳减排报告申报阶段标准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碳减排报告申报阶段标准

2024-01-23 220次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也被称作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玻璃制品等产品而进行的关税税收。

    碳关税是一个边境措施,核心是产品的碳含量。碳关税学名又称碳边境调节机制,英文简称CBAM,该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碳减排报告申报阶段标准:

    直接排放包括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包括加热和冷却的生产,无论加热和冷却的生产地点如何。这意味着当加热和冷却的生产发生在装置之外时,所产生的排放被视为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包括在CBAM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力生产。

    在确定CBAM具体的直接和间接排放时,也考虑到相关前体的直接和间接排放。

    在过渡阶段,为了监测目的,进口商必须报告CBAM范围内所有货物的直接和间接排放。在2026年1月1日开始的确定阶段,CBAM的范围仅限于钢铁、铝和氢的排放,而水泥和化肥的进口商必须申报直接和间接排放。

    总体而言,在适用的情况下,CBAM产品和任何非CBAM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100%覆盖设备的相关排放。

    对于具有多个相关生产工艺的装置,如果共享设备、共享“源流”或共享排放源相关,则输入、输出和排放应归因于不同的生产工艺,并具有适当的份额。例如,如果一个装置生产纯净水,其中60%的水用于生产CBAM产品,那么与水净化相关的60%的直接和间接排放应归因于生产CBAM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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