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过渡期间对涵盖企业出口申报事项规则
CBAM碳关税过渡期间对涵盖企业出口申报事项规则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欧盟应对碳泄漏和碳排放挑战而推行的关键政策举措。该政策旨在确保贸易竞争的公平性,同时降低碳泄漏风险,为欧盟内产业创造公正的竞争环境。CBAM采用碳关税机制,对进口到欧盟的碳排放密集产品额外征收费用。
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钢铁行业的碳排放关乎全球减碳行动的进程,也势必受到欧盟碳关税法案实施的影响。在钢铁行业推动绿色转型的道路上,积极应对CBAM,实现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是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企业需核实其所属行业是否在CBAM过渡期覆盖的六大行业范围内: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若企业不属于这六大行业,或与之无直接相关性,无需进行CBAM申报。(未来CBAM可能扩展其征收范围,属于其他碳排放行业的企业需持续关注后续动向。)
其次,企业应明确其出口产品是否涵盖CBAM过渡期内的产品分类。目前,CBAM报告涵盖的产品清单及需报送的温室气体种类包括CO2、N2O和PFCs,具体可参考CBAM首批征税行业合产品清单(如下)。对于属于清单内的产品,企业则需要进行CBAM相关填报。
在进行CBAM填报过程中,出口商企业可能面临多方面的困难,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收集困难,尤其是由于海量数据;生产工艺流程的复杂性;繁琐的表单填写和复杂的碳计算;以及填报过程中的高成本和长周期。
需注意的是,在CBAM过渡期,未如期或未完整申报的申报人可能面临10-50欧元/吨的碳排放罚款。由于CBAM的核算标准和方法与传统的碳盘查、碳足迹标准存在差异,出口企业需要更具针对性的CBAM填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