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企业申报填写排放标准
CBAM碳关税对涵盖产品企业申报填写排放标准
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玻璃制品等产品而进行的关税税收。
碳关税是一个边境措施,核心是产品的碳含量。碳关税学名又称碳边境调节机制,英文简称CBAM,该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欧盟碳关税正式生效,并定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其过渡期,且实施相关条款。首个填报期2024年1月31日已过,2023年第四季度出口产品的碳含量报告许多出海企业已完成提交。如您还未填报,请抓紧时间完成。
2022年3月15日欧盟理事会提交CBAM,12月13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就CBAM达成一致,定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并将于2026年正式立法。目前,CBAM正式步入三年过渡期。
CBAM税费=CBAM税率×碳排放量=(EUETS碳价-出口国碳价)×(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
1、EUETS碳价:为上一周现货拍卖平均结算价。
2、碳排放量所包含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和全氟化物。
3、碳排放量核算边界:主要为直接排放(针对钢铁,铝,氢三大行业),特定情况下还包含使用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针对水泥,化肥,电力三大产业)。
4、直接碳排放计算方法:
1)简单商品(即直接以自然界中的材料进行加工的产品),碳排放量=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总量;
2)复杂商品(即使用简单商品进行再加工的商品),碳排放量=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量+所使用的简单商品所隐含的直接碳排放量;
5、出口国碳价:欧盟进口商品在企生产国(即出口国)已经支付的碳排放额度。
应对碳关税、实现低碳转型需要激发企业和民众对低碳发展的行动自觉性。应引导国内生产企业增强碳排放管理意识,及时摸清排查其生产产品的上游环节碳排放情况,建立相应的可实施管理制度。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宣传推广,激发公众使命感和积极性,投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践,并不断践行之,形成绿色低碳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畅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的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全社会生态文明和低碳发展价值观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