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生产出口商过渡期监测与报告体系
CBAM碳关税对生产出口商过渡期监测与报告体系
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实施,2035年后则完全取消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和CBAM所覆盖高碳产品的免费碳配额。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产品额外征收碳边境调节费用,被称为“碳关税”,产品覆盖范围包括“电力、钢铁、铝业、水泥、化工、氢”六大行业。
CBAM实施细则主要详述了欧盟对相关申报人需要履行的过渡期报告义务和提交资料的要求,以及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量的暂行计算方法。在CBAM的过渡阶段,只需报告进口产品中所含的碳排放量,而无需实际支付碳关税。过渡期无疑将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准备时间,与此同时,欧盟相关部门也能够获取到必要信息,以便在2026年正式征收碳关税之前对最终方法进行调整。
作为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即: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进口商应尽快制定监测方法,积极收集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排放数据与活动数据,第一份报告需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针对过渡阶段的最后一份报告(即:针对2025年第四季度的报告),则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提交。
鉴于此,CBAM实施细则在计算进口产品碳排放量的数据方面也提供了一定灵活性:在2024年年底前,如果生产商采用的监测与报告体系能够体现CBAM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数据范围与准确性,则可以选择以下计算方法之一。但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不可再自行选择,仅可使用欧盟制定的方法。
生产商在当地的碳定价机制;
生产商在当地的强制性排放监测体系;
经由认可的认证机构所认证的生产设施排放监测体系。
而为了确保申报工作的可操作性,过渡阶段设有专门的CBAM过渡期登记处(CBAMTransitionalRegistry)作为收集过渡期内报告资料的电子数据库,并为进口商提供检查、评估和审阅等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