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于涵盖企业申报货物出口范围标准
CBAM碳关税对于涵盖企业申报货物出口范围标准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是欧盟提出的一项新政策,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BAM是全球范围内首个采用贸易政策应对碳泄漏风险的政策工具,旨在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目前,CBAM涵盖范围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6个行业。根据规定,只要是生产地碳定价低于欧盟碳价的产品,一旦进口到欧盟关税区,就要购买CBAM凭证,补足其间的差额,因此,CBAM本质是为进口产品设立一个虚拟的碳定价机制。
CBAM涉及的相关方有哪些?
1、CBAM申报机构:CBAM申报机构是欧盟“碳关税”的履约人。欧盟境内的进口商应向CBAM管理机构提交授权申请,成为申报人,获得一个唯一的CBAM账号。若进口商在欧盟境内没有设立实体,则可指定成员国海关间接代表,在获得其许可的情况下,作为代理报关人提交CBAM授权申请。
2、主管机构:欧委会负责对CBAM的进展进行评估、相关标准和方法学的制修订、协助各国主管机构行使CBAM法案的职能、信息交流和合作协同,设立CBAM登记处(注册和交易系统)和CBAM交易的中央平台等工作。其中,登记处负责CBAM注册信息、CBAM证书交易信息,以及最终履约信息的收集。中央平台的交易信息会在每个工作日结束时上传至CBAM登记处。
欧盟各成员国设立对应主管机构,负责各国CBAM的履约、监督和处罚等事宜,定期向欧委会通告进口货物涉及CBAM的相关信息。
1、核查人员:欧盟将会推出专门的法规对审核员资质进行规范和认证。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成为审核员,通过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成为被认证的审核员。欧盟将对认证审核员进行评估、监管和资质的认定与撤销。
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货品仍在管制范围。CBAM需申报的产品除了一般的进口产品,也需要申报从加工区进口的产品,包含以下两种:
1、进口加工处理:指由非欧盟地区进口原料至欧盟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即使加工后产品并非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仍须申报加工过程的产品碳含量。
2、出口加工处理:指由欧盟地区出口原料至非欧盟区的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若加工后产品属于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则须申报加工处理过程所产生的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