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企业上缴申报证书注意事项
CBAM碳关税对企业上缴申报证书注意事项
2023年,欧盟正式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一重要政策将对全球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许多企业而言,应对CBAM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从数据收集、碳排放计算,到政策法规的理解和遵守,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一旦CBAM完全落地实施,未能及时应对的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市场竞争劣势。
经授权CBAM申报人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CBAM登记处上缴一定数量的CBAM证书。证书数量应与根据第6条第2款(c)申报并根据第8条核查的内含排放量相一致。
经授权CBAM申报人应当保证其账户中留存有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欧盟委员会将从CBAM登记处扣除这些证书。经授权的CBAM申报人应确保每季度末其账户中留存的CBAM证书数量至少相当于其自该日历年开始的所有进口货物中参照默认值确定的内含排放量的80%。
如果委员会发现账户中的CBAM证书数量不符合相应要求,则其应通知该经授权申报人所在国的主管机关,主管机关应在1个月内通知授权申报人并确保其账户中有足够数量的CBAM证书。
CBAM法案将涵盖直接排放和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根据CBAM的规定,直接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加热和冷却生产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指的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CBAM附件一规定了CBAM适用的产品的CN编码,附件二规定了目前仅考虑直接排放的货物列表。根据CBAM附件二,对于法案涵盖的钢铁、铝产品和氢气,目前仅考虑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