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报告电力实际内含排放量要求标准

CBAM碳关税报告电力实际内含排放量要求标准

2024-06-04 165次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俗称“碳关税”)是欧盟提出的一项新政策,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是预防碳泄漏的新机制。根据规定,只要是生产地碳定价低于欧盟碳价的产品,一旦进口到欧盟关税区,就要购买CBAM凭证,补足其间的差额,因此,CBAM本质是为进口产品设立一个虚拟的碳定价机制。

    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境外进口的特定产品额外征收碳边境调节费用,被称为“碳关税”,产品覆盖范围包括“电力、钢铁、铝业、水泥、化工、氢”六大行业。

    CBAM碳关税报告电力的实际内含排放量要求标准:

    如果符合CBAM法规要求,则可以使用特定发电装置的实际排放数据。其满足的条件如下:

    1)经授权的CBAM报告人与位于第三国的电力生产商之间的购买协议涵盖了申报适用实际内含排放量的电力;

    2)生产电力的装置直接与欧盟输电系统相连,或可以证明在出口时,该装置与欧盟输电系统之间的任何网络点都不存在网络拥塞;

    3)发电设施每千瓦时电力的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550克;

    4)申请使用实际内含排放量的电力已被原产国、目的国以及(如有)每个过境国的所有负责输电系统运营商确定了分配的互联容量,且所确定的容量与装置生产电力的时间段相同,该时间段不得超过一小时。

    CBAM商品及其前体的国家或次国家地区支付碳价,将允许在2026年以后的确定期限内减少CBAM义务。在CBAM过渡期间(即到2025年底),也需要对此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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