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覆盖产品征收机制申报时间

CBAM碳关税对覆盖产品征收机制申报时间

2024-06-05 164次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欧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推动可持续发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以下简称CBAM)正是其欧盟绿色新政中的一项关键法案,旨在减少进口商品与欧盟内相关商品之间的碳排放差距。

    CBAM设定了明确的地域、行业和产品监管范围及豁免条件。监管范围内的产品称为“CBAM产品”,在过渡期结束法案正式实施时CBAM产品需要交碳关税。具体产品根据CN编码查询。

    地域范围:欧盟27国、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和瑞士以外的所有国家。

    行业范围: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六大行业。

    产品范围:CBAM清单的所有产品,目前列出749种产品,可根据CN编码查询。CN编码在HS编码基础上增加了两位数,也可通过HS编码确定。

    CBAM碳关税对覆盖产品征收机制申报时间:

    1、过渡期间(即2023~2026年底),进口商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季度报告如下内容:进口产品的数量、相应每吨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若无法取得则按默认碳排放量)、进口产品在出口国支付的碳成本等。

    在此期间,企业只需履行排放报告任务,不需缴纳关税!

    2、2027年起,进口商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申报义务,披露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成员国主管机构负责出售CBAM证书(欧元/吨),出售价格将根据前一周欧盟拍卖平台碳配额拍卖收盘价的均价来确定。

    3、需要注意的是,CBAM以欧盟成员国内的进口申报人为其管理对象,以间接的方式影响第三国经营者决策及合规行为。出口企业不需申报,但需提供出口产品相关碳排放数据,以及其在生产国承担碳排放成本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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