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企业出口产品是否需要填报事项要求

CBAM碳关税对企业出口产品是否需要填报事项要求

2024-06-11 161次

    碳关税,即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也称碳边境调节税,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特别关税,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等。

    欧盟碳关税在正式实施前可以分为过渡期和正式期,过渡期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这期间,CBAM将仅作为报告义务适用,无需进行任何财务支付。

    2026年1月1日起为正式期,免费配额将在2026年至2034年这九年期间逐步取消,CBAM同步启用所有在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受保护的欧盟行业被授予的免费配额将逐渐下降,最终在2035年实现免费配额的全部取消。

    CBAM碳关税对企业出口产品是否需要填报事项要求:

    首先,企业需核实其所属行业是否在CBAM过渡期覆盖的六大行业范围内: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若企业不属于这六大行业,或与之无直接相关性,无需进行CBAM申报。

    其次,企业应明确其出口产品是否涵盖CBAM过渡期内的产品分类。目前,CBAM报告涵盖的产品清单及需报送的温室气体种类包括CO2、N2O和PFCs,具体可参考CBAM首批征税行业合产品清单。对于属于清单内的产品,企业则需要进行CBAM相关填报。

    企业申报CBAM流程概览

    欧盟的CBAM报告由授权申报人(通常是进口商或其代理商)提交给欧盟CBAM主管机关(如NationalCompetentAuthorities)。申报人需要登录欧盟过渡期登记系统(CBAMTransitionalRegistry)并填写报告。虽然报告工作由授权申报人负责,但通常要求产品供应商(出口企业)提供碳排放数据。因此,为了确保出口顺利,出口企业需要与进口方合作,并提供所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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