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企业产品出口碳排放范围阶段规范标准

CBAM碳关税对企业产品出口碳排放范围阶段规范标准

2024-07-24 42次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碳定价是减缓气候变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具。在欧盟,自2005年以来,开创性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已经实施,帮助电力和工业工厂减少了37%的排放量。10月1日,我们开始实施开创性的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目前处于过渡阶段。

    新的CBAM有两个目标:防止所谓的“碳泄漏”,即将生产转移到欧盟以外的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并鼓励全球工业采用更环保的技术。

    CBAM旨在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保持一致,它不是关于贸易保护,而是保护欧盟和全球气候目标,正如缔约方会议所确定的那样。

    CBAM正在以合理、渐进和可预测的方式引入。为期两年半的过渡阶段将持续到2025年底。

    在此期间,从非欧盟国家进口CBAM产品(钢铁、铝、水泥、化肥以及氢和电)的欧盟进口商只需要提供有关其产品碳强度的某些信息。

    碳排放范围:仅包括产品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生产过程所消耗电量所产生的间接排放。

    目前CBAM在过渡期阶段涉及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和氢6大贸易板块,其中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最大的是钢和铝及其制品,其他板块由于贸易额较小甚至为零(例如:电力)所以几乎不受影响。

    欧盟在过渡期要求进口商按照季度进行报告,其目的包括让进口商和出口方了解学习CBAM规范和制度,测试和更新新的CBAM报告系统,修改并完善法规的不足部分并为正式施行做好准备,调查进口产品板块的碳排放强度并决定是否扩大CBAM的产品范畴。

    目前欧盟EU-ETS已进入第四阶段,涵盖了能源和制造业约10000个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了发电和供热、钢铁、铝制品、水泥、玻璃、有机化工品、造纸业、陶瓷等行业。从CBAM立法过程来看,随着法规的逐步落地完善,CBAM涵盖范围在未来会参考EU-ETS逐步扩大,像有机化工类产品有较大可能性被纳入范围,建议相关企业提早关注,未雨绸缪。

    在2025年中期,我们将吸取这一时期的教训,利用收集到的信息,在2026年生效之前完善方法和最终制度。从那时起,欧盟的进口商将开始根据其进口的碳排放量购买和上交“碳排放总量认证”。我们还将考虑将范围扩大到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所涵盖的、有碳泄漏风险的有限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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