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产品嵌入式排放量计算报告标准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产品嵌入式排放量计算报告标准

2024-07-25 45次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CBAM),也称为“碳关税”、“碳边境调节税”,是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的碳关税制度,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1月1日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产品嵌入式排放量的计算报告标准:

    某一装置生产的货物的特定嵌入式排放量应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这些方法基于根据本法规附件三第B.2点确定的监测方法的选择,包括以下任一项:

    (A) 根据通过测量系统获取的活动数据和来自实验室分析的计算因子或标准值来确定源流的排放量;

    (B)通过连续测量烟气中相关温室气体浓度和烟气流量来确定排放源的排放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某一装置生产货物的特定嵌入式排放量可使用以下监测和报告方法之一确定,前提是这些方法与该款所列方法相比,能够产生相似的排放数据覆盖率和准确性:

    安装地点的碳定价计划;或

    安装地点的强制性排放监测计划;或

    设施的排放监测方案,其中包括由经认可的验证机构进行的验证。

    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对于每件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人没有第3条第(2)款和第(3)款所列的全部信息,申报人可以使用其他方法确定排放量,包括委员会在过渡期内提供和公布的默认值或附件III中规定的任何其他默认值。在这种情况下,申报人应在CBAM报告中注明并引用确定此类值所遵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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