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产品申报企业没有截止期内提交CBAM报告注意事项
涵盖产品申报企业没有截止期内提交CBAM报告注意事项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欧盟的一项针对进口商品的碳排放征收相应费用的政策,旨在避免碳泄漏并保护欧洲企业免受“碳倾销”影响。该机制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等行业,要求进口商品缴纳相应税费,以确保与欧盟内部商品碳排放成本相当。
未在截止日期内提交CBAM报告属于违反实施规定的行为。如果不提交CBAM报告,可能会受到处罚。
如果申报人未能在提交截止日期内提交CBAM报告,NCA将通过CBAM过渡期登记处提出提交申请。如果报告申报人没有登记,NCA将在登记处外和申报人进行沟通。
或者,如果要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CBAM报告,申报人应通过CBAM过渡期登记处中的请求功能,联系其所在国的NCA。如果申报人没有登记,他们应该通过CBAM官网上“向哪里报告”板块公布的“CBAM的NCA临时名单”文件中所列的联络点与NCA联系。
CBAM碳关税将为报告申报人提供一个参考编号,该编号将允许申报人使用CBAM过渡登记处中的“申请延期提交(由NCA申请)”功能。之后申报人将有30天的时间提交报告。
CBAM适用于第三国(包括希望将其电力市场与欧盟一体化的国家)生产的电力和从第三国进口的电力。如果这些国家的电力市场已经完全一体化,并且履行了某些严格的义务和承诺,那么相关国家就可以不受CBAM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将在2030年对所有豁免进行审查,届时这些合作伙伴应已实施了其承诺的减碳措施,并建立了与欧盟同等的排放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