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产品证书申请需要注意事项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产品证书申请需要注意事项
CBAM全称为 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作“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目前,由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正式确立的碳关税制度,因此CBAM特指针对欧盟范围内的碳关税机制,是欧盟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的延伸。
2023年5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完成立法程序正式生效,成为全球首个实施的“碳关税”机制的经济体。
为了使市场主体和欧盟官方逐步适应CBAM,该机制设置了自2023年10月1日起,为期27个月的过渡期,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征收碳关税。2023年12月,英国也宣布将自2027年起实施CBAM。
在过渡期,CBAM涵盖产品范围包括:铝、水泥、电力、化肥、氢气、钢铁行业的产品,以及使用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复杂商品。其中,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气需核算“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电力行业仅需核算直接排放。
到征税期,钢铁、铝、氢气和电力仅需核算直接排放;水泥和化肥行业则是核算“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温室气体包含CO₂、N₂O和PFCs。其中,N₂O为化肥行业特有,PFCs为铝行业特有。
盟碳关税的CBAM证书是什么?
每张CBAM证书:分配一个独立的识别号;价格为每日历周EUETS配额拍卖的平均值;对应1吨二氧化碳排放;有效期2年;
CBAM证书清缴:每年5月31日前,授权申报商根据上一日历年的嵌入碳排放总量清缴相应的CBAM证书数量;授权申报商应确保每季度末其账户中CBAM证书总量为该日历年开始以来所有进口商品至少80%的嵌入碳排放;
CBAM证书回购:授权申报商应在清缴CBAM证书的每年6月30日前提出回购申请,欧委会代表成员国回购多余的证书;回购数量以上一日历年购买总数的三分之一为限,每张证书回购价格为购买时的原价;
CBAM证书注销:欧委会应于每年7月1日注销上一日历年的前一年购买并遗留在账户中的CBAM证书,不做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