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首批出口产品正式实施阶段申报流程
CBAM碳关税对首批出口产品正式实施阶段申报流程
CBAM(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即碳边界调整机制,又称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在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的欧盟法律。通过CBAM,欧盟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碳密集产品征税,以此调整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内外的价格差异,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碳税基本持平。
时间为2026往后,在正式阶段,进口商需要在汇报的基础上开始支付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
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并不是有固定税率的税,也不是直接参与欧盟碳市场。其运作方式是进口商向欧盟主管部门购买CBAM证书,证书的价格是购买证书当周欧盟碳市场一级拍卖市场的欧盟碳配额的均价。证书不能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企业只能将证书用于抵消自身进口商品碳排放或以原价退回给到欧盟官方。
不同类型企业在过渡阶段的义务
CBAM产品进口商
通过填写官网供的表格,每个季度向进口商所在国官方机构进行信息(前文已提及)申报和上传。
CBAM产品出口商/生产商
根据CBAM产品进口商的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隐含排放和简介排放)。
CBAM目前纳管产品包含,钢铁、水泥、铝、肥料、电力、氢气、特定条件下之间接排放、部分前驱物(precursors)、若干铝中下游产品(如铝制容器、铝制管配件等)以及若干钢铁中下游产品(如螺钉和螺栓及相关产品);然而到2030年可能扩展到其他EUETS部门,例如,玻璃、陶瓷、纸张、有机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