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出口欧盟产品实施三阶段过渡期标准

CBAM碳关税对出口欧盟产品实施三阶段过渡期标准

2024-05-24 178次

    CBAM碳关税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末结束将进入CBAM法案过渡期。2026年起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在过渡期内,有关商品的进口商虽然不需要实际购买CBAM证书,但仍须履行有关的申报义务。首批纳入CBAM适用范围的商品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共六类。

    碳边境税的正式名称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CBAM),是指对进口到欧盟的商品中隐含的碳排放征收额外关税。换句话说,CBAM通过调节商品所含碳排放量在欧盟边界内外的定价差异,实现“碳平价”。

    CBAM碳关税对出口欧盟产品实施三阶段过渡期标准:

    1、第一阶段:2023年至2025年

    从欧盟外部进口CBAM覆盖领域的高碳产品的进口商,只有申报义务,需要申报进口产品的数量以及相应的总直接排放量,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申报注册系统将于2024年12月上线。

    2、第二阶段:2026年至2034年

    开始全面实施CBAM机制,进口商必须于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以及其中含有的总碳排放量,并购买对应数量的CBAM证书用于清缴。在这一阶段,EU-ETS自身免费排放配额的分配将逐步减少,碳价格将逐步提升。欧盟自身产品与进口产品的终端售价同步提升,消费者为增加的碳排放成本买单。

    3、第三阶段:2035年后

    将完全取消CBAM所覆盖高碳产品的免费配额,此阶段进口企业无法用免费配额抵扣碳排放量。

    在CBAM的过渡期内,即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进口商应每季度提交一份CBAM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上一季度进口货物的信息,并不得迟于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提交。过渡期内的报告日程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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