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范围产品出口CBAM碳关税申请流程证书系统报告
覆盖范围产品出口CBAM碳关税申请流程证书系统报告
CBAM正式实施后,将适用于钢铁、水泥、化肥、铝、电力和氢以及部分前体(例如锰铁、铬铁、镍铁、高岭土和其他高岭土等)和部分下游产品(例如钢铁螺钉和螺栓)。CBAM法案附件一列明了CBAM涵盖的产品名称和海关编码。
1.CBAM证书售卖:成员国通过中央平台向授权申报人出售CBAM证书。CBAM证书的价格根据每周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ETS)配额收盘价的平均价格计算。
2.CBAM证书清缴:授权申报人需要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向主管部门提交与申报的隐含碳排放量相等的CBAM证书数量。授权申报人需要确保每个季度末其CBAM登记账户上的CBAM证书数量不低于该年度进口货物隐含碳排放量的80%。
3.CBAM证书回购:CBAM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从购买日开始计算。主管部门进行CBAM证书的回购,这是唯一被允许的“交易”形式。申报人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提交回购申请。回购的CBAM证书数量应低于申报人在上一年度购买的CBAM证书总数的三分之一。回购价格基于申报人购买时支付的价格确定。
4.CBAM证书注销:在每年6月30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应撤销任何在上一个日历年度(即两年前)购买且保留在授权申报人CBAM登记账户中的CBAM证书,并通知相关授权申报人。
根据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ETS),CBAM凭证的价格根据前一周平均收盘价格计算。CBAM凭证费用按每吨二氧化碳计算,每吨碳排放需购买一张CBAM凭证。
CBAM目前涵盖范围为生产过程排放(包含“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排放与“消耗的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进口产品数量(一般按照产品重量计量)。
原则上,排放量的计算应基于进口产品的实际排放量(actualemissions)。但当授权申报人获取实测值时,可使用默认值(defaultvalue)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