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法规产品适用规范范围清单

CBAM碳关税认证对涵盖法规产品适用规范范围清单

2024-06-12 184次

    CBAM法规,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俗称“碳关税”,是欧盟对进口的特定商品征收碳排放费用。

    该法规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第2023/956号条例》(Regulation(EU)2023/956)于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并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目前,CBAM法规覆盖范围包括水泥、电力、化肥、氢气、钢铁和铝六大类商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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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AM法规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分为过渡期和征收期:

    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提交CBAM报告,不计算碳排放费用;

    此阶段欧盟进口商无需支付费用,但每季度需向欧盟统一设立的执行机构提交报告,包含进口总量、进口产品生产商、每类产品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排放成本等内容。

    征收期(2026年1月1日起):提交CBAM申报,须计算碳排放费用。

    此阶段欧盟进口商需要将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排放成本排出后,再购买对应数量的CBAM证书用于清缴多余费用,每周证书定价将根据上一周欧盟碳市场拍卖的周平均结算价格确定。对于已加入欧盟碳市场或与欧盟碳市场挂钩的国家实施征收豁免。

    需注意的是,CBAM法规管控范围未来将扩展至欧盟碳市场所覆盖的行业,也就是说,当前未纳入的有机化学品、聚合物等也或将受到CBAM管控。法规第30条规定在过渡期结束前欧委会应就CBAM纳入范围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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