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对涵盖产品碳关税两大实施阶段时间
CBAM全称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俗称碳关税,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旨在解决进口商品与欧盟内商品之间的碳排放差距。 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这六大行业是全球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现阶段CBAM的重点监测对象。 过渡期后的征税期,CBAM规定对不同行业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钢铁、铝和氢这些行业仅需要就其直接排放支付对应的费用。而对于水泥、电力和化肥等行业,则复杂得多,因为CBAM对它们既征收直接排放费用,也征收间接排放费用。这要求中国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整而精准的计算系统,不仅要计算产品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还要估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并通过严格的验证过程。 在过渡期中,CBAM授权申报人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在CBAM注册系统中提交季度报告,报告须包含:1.纳入管理的各类进口商品总量的能源使用(以兆瓦时为单位);2.进口产品实际内含排放总量与间接排放总量;3.进口产品原产国所支付的碳价,该碳价需考虑各种形式的补贴 在2026年1月1日以后,CBAM为年度申报,报告须包含:1.上一年每种进口产品的总数量;2.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总量;3.应提交的CBAM证书总数;4.由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副本。 CBAM对涵盖产品碳关税两大实施阶段时间: 过渡期:CBAM自2023年10月1日起进入过渡期,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阶段进口商只需履行报告义务,提交自过渡期第一季度起每季度进口欧盟产品的碳排放数据,无需为此缴纳费用。 正式期:从2026年1月1日开始,CBAM进入正式期,即进口商需根据进口产品的内含排放信息,购买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碳排放量),以满足欧盟的要求。在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进行,最终在2034年免费配额将全部取消。 CBAM过渡期主要角色的责任 欧盟境外生产商:建立监测计划,以一年为报告周期,监控并收集产品内含排放信息,并将其报送给进口商以便其定期汇报。 欧盟进口商:每季度后一个月内汇报进口至欧盟CBAM产品的重量和产品内含排放(例:第一季度为2023年10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进口商需要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完成CBAM报告的报送)。过渡期内无需支付碳关税,但未能及时报送CBAM报告将面临欧盟的惩罚举措。【CBAM认证培训辅导】【CBAM碳关税咨询】
2024年03月13日